GB 12668.501-2013 調速電氣傳動系統 第5-1部分 安全要求 電氣、熱和能量為
GB/T 12668中國調速電氣傳動系統國家標準的第5-1部分。
本部分適用翻譯法等同采用IEC 61800-5-1:2007《調速電氣傳動系統 第5-1部分:安全要求 電氣、熱和能量》。
本部分規定了對調速電氣傳動系統或其元件有關電氣、熱和能量安全方面的要求。除接口要求外,本部分不覆蓋被傳動設備。
本部分適用于包括電力變流設備、傳動控制設備和電動機的調速電氣傳動系統。但不包括牽引傳動和電動車輛傳動。本部分適用于連接交流電源電壓1KV及以下,50Hz或60Hz的直流傳動系統以及變流器輸入或輸出電壓35KV以下,50Hz或60Hz的交流傳動系統。
《調速電氣傳動系統》的其他部分涉及額定值的規定、電磁兼容性(EMC)及功能安全性等。
如果用作電氣傳動系統(PDS)組成部分的設備符合相應環境下有關產品標準的安全要求,則本部分的范圍不包括這些設備。例如,PDS中所使用的電動機就應當符合IEC 60034相關部分的要求。
除非有特別規定,本部分的要求適用于PDS的所有部分,包括CDM/BDM。